宪政的与宪法的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有一种说法认为,有宪法即有宪政。中国自有宪法以来就是一个宪政国家,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的就是“灶渗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国家虽有宪法,但因为实行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对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在西方观念里当然不属于宪政的范畴。而像英国等国家虽没有成文的宪法,但由于国家的制度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它们仍然是宪政国家。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⑴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胡辩信法的具体实现过程或状态。
⑵宪法规定了一系列的调整宪法关系的规则体系,侧重于静态的调整;而宪政提供了实裤轮现规则的环境与过程,侧重于动态的调整。
⑶宪法是一种规范形态,而宪政往往是一种现实形态,是宪法的实施。
⑷宪法提供的规则通常表现为一种方式或方法;而宪政提供的更多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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