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高手能传授快捷区分上位学习和下位学习?或是列举区分二者的简单明了的例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是指在认知结构中原有的几个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包容性程度更高的命题,即原有的观念是从属观念,而新学习的观念是总括性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较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例如,儿童在知道“苹果”“梨”“香蕉”“橘子”等概念之后,再学习“水果”这个概念时,新学习的概念总括了原有的概念,新学习的概念就更具有意义。又如,在学过正方体、长方体等形体的体积计算公式后,学习一般柱体的体积计算公式(V=SH)就属于上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已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更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的学习,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这种归属过程多次进行,就导致知识不断产生新的层次,因而也就不断分化与精确化。
如先学习词“油”,再学习“汽油、柴油、菜子油、玉米油、花生油”等,学生就会更清楚“油”的意义。归属学习的效率由原认知结构中的观念的形成过程和巩固程度决定。
扩展资料:
奥苏伯尔按照新旧知识的概括水平及其相互间的不同关系,提出了三种同化方式: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主要是指学习者将概括程度处在较低水平的概念或命题,纳入自身认知结构中原有概括程度较高水平的概念或命题之中,从而掌握新学习的有关概念或命题。按照新知识对原有知识产生影响的大小,下位学习又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派生类属学习,即新学习的知识仅仅是学习者已有概念或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一种派生物。例如,学习者掌握了个性心理的基本特征后,就不难理解个性心理中具有代表性的性格的特征了,这种学习不仅使新知识获得了意义,而且使原有知识获得了证实或扩充。
另一种是当学习者获得一定的类属于原有概念或命题的新知识以后,使自身原有的概念或命题进一步精确化,使其受到限制、修饰或扩展,这种学习称为相关类属学习。
例如,学习者已经熟悉了“氯在点燃状态下可以与铁发生化学反应”的命题,现在学习新的命题“溴在点燃状态下也可以与铁发生化学反应”,后一命题与前一命题之间只是相关关系,后者不可以从前者中派生出来。
上位学习(又称为总括关系)是指在学习者已经掌握几个概念或命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一个概括或包容水平更高的概念或命题。如学习者在熟悉了“感知”、“记忆”、“思维”这些下属概念之后,再学习“心理过程”这个概括程度更高的新的概念,这个概括水平更高的新概念主要通过归纳原有下位概念的属性而获得意义。
当新学习的概念和命题既不能与原有知识结构中的概念或命题产生下位关系,也不产生上位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时,这时的学习便只能采用并列结合学习。如学生在学习了心理过程的基本知识以后,再学习个性心理的有关知识,这时的学习就是并列结合学习。
参考资料:上位学习_百度百科 下位学习_百度百科 学习理论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