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委的工作职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规定报市建委发文执行。
2、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日常监督、过程检查和定期考评。
3、参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三类人员申报材料的初审考核和发证工作。
4、负责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备案,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文明施工状况进行现场勘察。
5、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工程竣工进行终结安全达标评定。负责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验收评定和省级文明工地的推荐工作。
6、指导和协调郑州市建设安全协会和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咨询中心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检查评比和评定、奖惩等业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统计、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8、依法查处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9、负责市区建筑施工现场“四城联创”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配合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0、对各县(市)、区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业务指导。
11、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年度安全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12、协调并配合各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征收工作。
13、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垂直运输机械等设备的登记管理及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
14、负责辖区内建设安全生产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提供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技术的咨询、指导、服务。
15、完成市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保办 郑州市建设工程定额劳保费用管理办公室(简称郑州市建设劳保办)是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郑政文[1998]126号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劳动保险费用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于1998年9月成立的,系郑州市建委所属二级机构,其职能是对工程计价项目中劳保基金和养老待业保险费用(此两项费用简称建设劳保费用)实行统一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拨付、调剂。
郑州市建设劳保办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大楼12层,分设综合室、财务室、收缴室、拨付室四个科室,拥有一批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在以往几年的工作当中,以坚定不移地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服务为精神指导,为郑州市建筑行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装饰办 郑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
1、 有关装饰装修政策法规的宣传
2、 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
3、 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管理、检查
4、 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初审
5、 装饰队伍管理与培训
6、 装饰材料有害物质的管理、控制与测试
7、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部口的推广
8、 中州杯、鲁班奖的推荐
9、 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服务中心 郑州市建委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在原委劳动服务公司的基础组建起来的, 中心主要担负建委办公大楼及建委北院的物业管理工作(保洁、保安、消防、绿化、公用设备(施)的运行与维护等),保证建委机关和所有入住单位办公和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还负责建委职工餐厅、招待所及委机关授权的其它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委属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与服务,通过规范化管理、政策与信息咨询及优势服务,促进委属企业更好的发展;此外还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心自现任领导班子组建以来,从建章立制入手,完善机构设置, 明确职责,定岗定员, 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机构设置有“一室三部”,即主任办公室,事务服务部(下设保洁、保安、工程维修、职工餐厅四个业务部门)、后勤保障部和品质管理部。制定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建委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心业务部门工作质量考评办法》、《中心业务部门日常工作质量检查、考评办法》、《中心物品采购及仓库管理规定》、等54项作业规程及岗位标准。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将为建委后勤服务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培训中心 郑州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位于郑州市淮河西路10号,它是受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郑州市建委)委托承担全市建设行业所有培训工作的服务性机构,2002年8月7日,经河南省建设厅认证为建设类培训机构,资质为贰级。2002年7月1日,取得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经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合法培训机构。
市政质监站 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成立于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系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正式职工14人。
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
1、对郑州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2、受理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仲裁,评价参建企业质量信誉。
3、参与“市优良工程”、“省优良工程”、“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国家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推荐评选工作。
机构设置及职责:
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本站日常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党务、财务、人事等;协助领导处理行政性事务工作。
2、负责本部门工作安排,拟定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本站公章使用管理、公文起草、公文处理及文件、资料管理等工作。
4、负责人员考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5、负责本站接待、信息、固定资产、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质量监督科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市政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对参建市政工程的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技术资料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3、编写受监督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并办理报告提交工作。
4、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5、随时了解本市市政工程质量状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6、与本站其它室密切协作,共同完成质量监督任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科工作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市政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
2、负责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办理工作;
3、负责全市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登记、协调和信访工作;
3、负责对市政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站内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协调、维护及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科室内业资料、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
7、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