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与闸北区合并后,新静安区的民政局在哪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静安区与闸北区合并后,新静安区的民政局位置在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1号1号楼。
其中,婚姻登记中心已搬迁至秣陵路的80号3楼,原地址已停止相关的业务受理。
静安区民政局的主要工作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负责现役军人的优待工作和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死亡抚恤工作,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起草制定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相关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等文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双拥创建工作;具体负责区双拥创建工作的督促、考评、表彰奖励工作。
4、组织实施军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移交本区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本区救灾物资募集的组织、发运和日常的社会捐赠工作;代表区政府接受、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6、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养老机构的执业审批,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和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静安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