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空日是怎么规定的?防空警报有哪些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防空日是各个省市自己规定日期,国家不对此做规定。不是全国统一的日期,一般都是各个省市选择比较重要的战争日期作为防空日, 人防警报信号分为两类四种: 1、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①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3遍为一个周期。这种警报是预先告知城市居民,敌人可能对城市进行空袭,告诫人们提前做好空袭的各种准备。 ②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15遍为一个周期。这种警报是在敌机或其他空袭兵器已经临近城市上空,空袭行动即将或已经开始时施放的,通知人们迅速采取疏散、掩蔽等防护措施,以防止遭受空袭。 ③解除警报。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这种警报是告知人们空袭情况已经解除,可以按照防空袭计划进行清理和消除空袭后果的工作,同时可以恢复城市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2、灾情警报音响信号:鸣3秒,停3秒, 30遍为一个周期。 国家防空法规定 1、国家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以迅速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有效地组织、指挥人民防空。 2、国家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混同。 3、通信、广播、电视系统,战时必须优先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4、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 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