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防情报局的职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防情报局是根据1961年8月1日的国防部命令(国防部发5105.21号)成立的。该命令要求国防情报局负责以下工作:
收集整理保管军事情报
对配属或包括在国防情报局内的国防部情报资源进行组织、指导、管理和控制。对保留或委托给军事部门的国防部情报任务进行检查和协调,对这些任务的执行和管理加以指导。这些任务由国防情报局局长提出并经国防部长审查、批准和颁布。
监督各军情系统计划的执行
对批准的所有计划、项目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未分配结国防情报局的情报任务的行动步骤进行监督。
对情报资源进行整合与部门协调管理
对国防部情报资源保持最经济、最有效的分配和管理。达包括对能全部合并和安排在非国防情报机构中的国防部情报活动和设施进行分析。对美国情报委员会向国防情报局提出的重点要求作出直接反应。
满足国防部主要部门的情报要求
附加任务
1964—1965年之间,国防情报局又接受了几项附加任务:
1.承担过去由个别军种在国家一级进行的图像情报任务;国防情报局的新职责是建立并管理军事图像的处理、扩印、译释和分析设施,以及建立为整个国防系统服务的图书馆情报机构。
2.加强情报的传播,使国防情报局成为这样的一个机构:能向整个国防系统以及合法的非国防部机构和国际组织交流来自国防部的初级情报和“成品”情报。
3.管理国防部的所有自动化数据处理项目和情报机构,这包括情报有效期的计划,数据处理任务的分配和重点的确定,以及为具有情报意义的数据处理制定政策和进行计划指导。将计划下放到陆、海、空三军的执行单位。
4.负责秘密的“特种军事行动”计划。
自成立以来.国防情报局经历了多次机构调整(1961—1970年间进行了四次),遭到了许多评论家的非议。这些非议针对其情报成果的质量以及未能有效的监督并遏制其情报分支机构的膨胀。
经常有人建议取消国防情报局,就连派克(Pike)委员会也持此意见。但结果并未如愿。国防情报局仍是围绕国防部负责战略情报的主要机构。
例如,国防情报局参与国家情报评价和特别国家情报评价,对有关苏联战略力量和恐怖主义的问题进行阐述。国防情报局作为合法权力机构,对诸如空军系统司令部外国技术处这类情报部门所做的许多工作进行检查。此外,它还负责制作目标数据编目,这是一种存有美国战略核武器的计划者们期望确定目标的所有设施的数据库。目标数据编目是制定国家战略目标项目和最终制定单项合并行动计划的数据基础。
国防情报局还从事与情报技术有关的研究与发展试验及评价项目。根据其1982财政年度的要求,国防情报局致力于四个领域的研究:
危机处理,科技情报,自动化数据处理能力和搜索管理能力。特别是,它要求投资发展一个能对“显示器和预警情报”进行及时分析的自动化系统,以及投资“发展一套方法和数据基地,以便适应与PD#59核目标有关的美国政策……导致的额外情报需求”。国防情报局还要求用70万美元来研制一个“高级图像需求和利用系统”(包括天上的曲棍球-2侦察卫星技术)。在1983财政年度的要求中,它得到资金来发展一个被称为“破晓”的快速技术数据搜集项目和一种被称为“锁眼”的电子光学搜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