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的报告有效期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现有国家以及国际技术法规条例都没有规定检测报告有效期, 一般的都是行业默认的时间或者是企业设定的有效时间。
产品检测报告给出的是检测数据和标准符合性结论,结论按适用性分为二类:
1、检测样品是企业自送样,因此结论仅对送样样品有效。
2、检测是针对某一批量产品,采用计数抽样或百分比抽样,因此,检测结论对该批量产品有效。因此,检测报告只注明签发日期,而不注明报告有效期,对于送样的检测报告,只要产品设计,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元部件没有变化,检测结果就应有效;对于批量产品抽样检测报告,报告一次有效。
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提到检测报告有效期,可能是质疑产品与当初检测样品的一致性,或者质疑是否能长期维持该一致性。事实上,一个产品,特别是电子电气产品几乎是不可能几年都不发生变化的,特别是原材料和元部件供应商。
因此,理论上检测报告没有有效期,但是,实践中种种原因又不可能维持检测报告长期有效。
依据检测报告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是有有效期的,那是因为产品认证不仅涉及产品的设计,还包括企业质量管理,因此,一年一次的监督,认证证书有效期通常为四年。证书到期意味着为此认证颁发的检测报告也就失效了。
国际认证组织IECEE-CB体系为规范各国认证机构对CB报告的相互认可,提高报告有效性,建议对有效期超过三年的或者修改超过三次的CB报告,应该送样再核对。
扩展资料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3、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4、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5、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7、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9、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10、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11、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12、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