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要准备哪些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或公有住房出售专用收据、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 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房屋拍卖确认书、房地产权证、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