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雎不辱使命的结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唐且未必“不辱使命”秦王何必“长跪而谢”——对《唐且不辱使命》的几点质疑唐且未必“不辱使命”秦王何必“长跪而谢”——对《唐且不辱使命》的几点质疑久龄山人大凡教师讲《唐且不辱使命》一文,必言唐且胆识过人、英勇无畏等等。当然,这是本文极力表现的人物特点,最容易使读者获得这种共识。从故事表面看,唐且也确实勇担道义,敢于斗争,从而使秦王不得不暂时放弃占有安陵的图谋,即所谓“不辱使命”。但是,唐且的种种行动乃至最后的“胜利”是很值得怀疑的,甚至是不大可能的。首先,唐且是否会激怒秦王甚至“挺剑而起”就值得怀疑。试想,安陵君明知秦王使诈而在其使者面前尚且客气谦卑,恭敬有加。“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善。”说到不愿与秦易地时,也不得不说“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只说“不敢易”,不敢说“不想易”。国君尚且如此谦敬,何况臣下。再者,安陵君让唐且出使秦国本意是缓和矛盾,自保自安,决不会让唐且激怒虎狼一般的秦王,从而招致灭国之灾。既然如此,唐且何必与秦王针锋相对,言语相攻,甚至于拔剑相向呢?唐且如此,既没必要,也不合常理。以安陵君的性格,一定会在唐且出使前叮咛他不要意气用事。至于说,对不讲理者只能用不讲理的办法,对豺狼只能用猎枪,那也只适用于个人之间,而一旦身系国家安危、社稷存亡,就难免要顾忌重重。所以,如果只从个人角度考虑,唐且是英雄,但是,他出使秦国代表的可不是他个人,而是一个国家。既然谈判不成,何不暂避锋芒,用缓兵之计拖延“易地”呢?他有什么必要逞个人血气之勇而激怒秦王呢?难道这不是受人以柄吗?狡诈的秦王需要的不正是这种口实吗?唐且犯我,不正是我伐安陵“名正言顺”理由吗?以唐且之智慧,难道竟想不到这些吗?第二,唐且是不辱使命,还是弄巧成拙?按本文所叙故事,唐且似乎取得了胜利,但这种胜利是经不起推敲的,甚至都不能说成是胜利。在本文中,唐且拔剑慑服秦王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所谓完美的结局,似乎这个情节最能突出唐且的胆识和才干,也是“不辱使命”的最有力证据。但从另一方面看,这正是安陵国灭国亡种和唐且个人命运悲剧的真正开始。因为从此以后,两国再无政治外交的可能——哪怕这种“政治外交”对秦国来说只是猫玩老鼠的游戏——秦灭安陵就如箭在弦上,势在必行。也从此,唐且作为一个政治家、外交家的职业也就真的结束了。不难想到,当秦国兵临城下的时候,这些都将成为事实。到那时,唐且还会以曾经“拔剑而起”的壮举为自豪吗?所以,是否可以说,唐且的这次出使秦国的外交任务是完全失败的,是以成就个人美名为代价而间接地葬送了国家命运了呢?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唐且并不是什么“不辱使命”,而是加速了安陵国和他个人的死亡。当然,唐且还是不失为英雄,是不畏强暴、让人解气的英雄。从感情上说,读者是认同唐且的,因为谁也不愿意向残暴的侵略者屈膝投降。但是作为身系国家安危的唐且,也不必逞血气之勇,这是明摆着的道理。第三,“挺剑而起”挟持秦王,不合史实。《史记•刺客列传》中说“秦制,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本国大臣尚且如此,何况外国使臣,又何况是在狡诈至极而猜忌心极重的秦王面前。那么不是在殿上?《唐且不辱使命》中未说明,但可想而知,一定是在殿上。即使不在殿上,“秦制”仍有效,秦王还是秦王,持剑上前还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所谓挺剑制服秦王从而不辱使命的故事不就是子虚乌有了吗?第四,唐且既然有机会有胆识,为什么不刺杀秦王呢?诚然,唐且作为使者,是以政治手段解决与秦国的矛盾的,刺杀秦王不是预期计划,也不符合他的出使目的。但是,矛盾既然已经势同水火,不可调和,何不杀秦王以绝后患?何况战国时游侠刺客并不少见,就连唐且自己也盛赞专诸、聂政、要离之辈,那么何不效之?他也不可能不知道拔剑要挟秦王的后果必然将导致安陵的灭顶之灾。既然已经激怒了秦王,又持剑在手,近在咫尺,何不杀了秦王,一了百了?难道唐且还会幻想秦王会大发慈悲,放过安陵吗?难道唐且不明白秦王是迫于一时而暂作屈服之态的吗?以唐且之聪明智慧,难道会作此妄想吗?所以,选自《战国策》的《唐且不辱使命》,不过是有关唐且的虚构故事;而《战国策》为了极力褒扬策士们的胆识和才能,在故事情节上就难免牵强附会,与史实不符,与情理不合。这大概就是这种种疑团产生的基本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