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侵占集体财产4000元怎么处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村民小组长侵占集体财产4000元不构成犯罪,应当让其退回,并且进行行政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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