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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实施细则

2024-09-28 14:59:09 编辑:zane 浏览量:581

消防法实施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消防法实施细则

应该是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按照规定要求应当办理开业前检查合格证。但是在此之前,装修前也应当办理设计备案,装修结束后使用前,应当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最后才办理开业前检查。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没有办理备案是处罚款5000-50000,没有办理开业前检查,3-30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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