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养殖场疑现近百只豹猫,私自养野生动物该受到哪些处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义务监督员在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一养殖合作社内,发现近百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而这些豹猫的种源可能存在不合法的情况。
因为现在随着大家呃饲养宠物的这种习惯越来越多,然后很多人在家里都想饲养一个自己的宠物。但是呢,会产生一些非法饲养野生动物的这种情况。那么私自养野生动物会受到哪些处罚?
饲养野生动物在正常的范围内是不违反法律的,但是要办理特殊养殖执照就可以饲养了,那么驯养繁殖国家重点的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借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是它的产品,那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22条也规定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是其产品。
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是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那么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是它的产品。
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应当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那么这就是依据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1条等等相关的规定。所以呢,如果涉及到了关于饲养野生动物的情况需要查询相关的法律依据,不要因为爱好饲养这种宠物或者饲养这种野生动物,而触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