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桶是危险废弃物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属于危险废弃物;
因为油属于易燃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属于危险废弃物,废物代码是900-041-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章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
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