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没有拒绝记者采访的权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民有没有拒绝记者采访的权利?你当然有权利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和拍摄,但是记者也有权利反映你的拒绝,并且用于新闻报道,只要所涉及到的事关公众利益。在你所举的例子里面,随地吐痰显然是不道德的行为,即便不是记者,而是普通路人拍摄下来刊登到媒体上,也是可以的。如果你要对电视台和记者提起告诉,这是你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对方会用行使舆论监督权进行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我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主要是后者),基于若干特定情况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因,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即合理地使用其肖像,一般而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但在某些情况下,虽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仍可使用其肖像,并不构成侵害肖像权,这便为使用他人的肖像的人提供了抗辩的事由。这些抗辩的事由为使用人提供了合理使用的条件,阻却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违法性。其中就包括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权,为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为批评某种不文明的行为、举止,以谴责行为人的不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教育公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等,登载其不文明行为而使用公民肖像。如拍摄破坏社会公共财物、环境污染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