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到法院起诉如何写证据材料清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民法院证据清单(范文样本)
(20XX)连民初字第×××号
案由:原告张三诉被告李四离婚纠纷
提交人:张三提交时间:20XX年3月1日
接收人:×××接收时间:20XX年3月1日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举证须知
证据是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举证,不仅是一项诉讼权利,也是一项诉讼义务。因此当事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或证明自己的主张和反驳对方的主张。当事人拒绝提供证据,或者提供不出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仍未收集到应有证据的,将承担不利于己,直致败诉的法律后果。
1、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2、人民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及要求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1)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
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时,应由审理人员主持,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3、对举证的一般要求
(1)从有关单位、部门摘抄的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由有关方面加盖公章;
(2)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来的材料,应要求其在该材料上签名及注明交付日期;
(3)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应提供原件供审判人员验证。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4)审判员在验证后,应在复制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并签上验证人姓名。
参考资料来源:连城县人民法院-连城县人民法院证据清单(范文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