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因此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但上面的房屋可以继承。 当父母去世后,宅基地收回归村集体重新分配,如果老大没有宅基地,可向村集体申请把该宅基地划归名下。 2、老二已经有宅基地,按照法律,不能有两块宅基地,所以他没有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却有上面的房屋的产权。房屋的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分别处理,即可以属于不同的人。 如果你不怕做得绝的话,可以把老二的房子拆掉。这样,老二既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也没有房屋。当然,你赔偿款子给他就可以了。 按照法律,只有房屋产权,而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屋在报废、灭失的情况下,是不能重建的。所以,你拆了老二的房子,他是不能重建的,这样宅基地使用权就完成归你控制了,你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废墟上重建,而老二却不行。当然,要赔偿老二一笔钱,这是必须的。 曾经有个村子就有这样情况,宗祠门口有间破房子挡住风水,宗族的人和房屋业主商谈购买房屋,然后拆掉。谁知道那家伙居然要很高价钱。宗族的人都知道,这房子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于是趁他不在,请外人一下子拆了。结果他回来后打官司,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他的,房屋是他的但是已经拆除,而且不能重建,只好接受宗族的赔偿。但是这赔偿却按照评估公司的报告,只赔了200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