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应由几人组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乡镇纪委一般设委员3至5名。
一、组织设置:
乡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在乡镇党委和区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其中应有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设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应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人才选拔:
1、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区县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区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的任免,要征得区县纪委的同意。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注意把熟悉经济、法律、财会、审计等方面知识和业务的干部充实到乡镇纪检组织。
3、行政村党组织应设一名纪检委员。加强村级组织民主监督工作,各行政村要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
扩展资料:
内部管理制度:
1、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
2、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3、注意发挥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乡镇纪委委员的作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4、建立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区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调研、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程序,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四川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