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结束语得体的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请示、批复请示与批复是党政机关公文中为数不多的双向对应文种,只要下级部门有请示,上级部门就一定会有批复。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下级机关在遇到超出自己权利范围、超出自己能力范围、超出自己认识范围的事项时,都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以求获得批准、帮助。下级机关提出请示是为了使请求事项得到答复,因此在正文之后,要以期复请求语来结尾,这是请示必不可少的内容。请求指示的请示是当下级机关对该不该办、该怎么办某件事没有把握时,就要请求上级给予指示。常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指示”,“是否妥当,请批复”作结。请求批准的请示,如项目、方案、规划、审批指标、费用、物品等是下级机关办理公务时在物质上、权限上感到不足无法办理时,请求上级给予人、财、物方面的帮助。结尾用“特此请示”,“请批复”。如果是情况紧急的请示,应在标题上写明“紧急请示”,在提出请求事项后,常以“专此请示,恳请批复”作结,以表明事情的紧迫性。请示结束语必须规范、醒目。常用的还有:“妥否(可否、是否可行),请批示”、“如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以上请示,请批准”、“请予审批”、“请核批”、“特此请示”。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只要是有请示,无论是请求指示的、请求批准的,上级机关不管是否同意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都必须在审核后给请示单位一个回复。批复常用结语为:“此复”、“特此批复”。有时也可省略,自然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