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到底有多高?随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颁布实施,各界对“高标准”的关注越来越多。相对于4亿亩的建设规模和6000亿元的资金投入来说,“高标准”是对质量的一种界定,也是一种承诺。 《规划》要求经整治的基本农田平均提高1个等级,可见“高标准”与耕地质量等级直接挂钩。既然如此,有人会问:高标准基本农田究竟是几等地?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所有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也显示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通常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规划》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也要求各地结合耕地质量实际制定区域性的质量等级“高标准”。 那么,如何才能达到基本农田质量的“高标准”?2011年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建设过程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应该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主要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基本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