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按照《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从签发之日起,一般可按迁移人在迁移过程中实际需用时间的二至三倍计算,但最长不超过30天。
《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限,如果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有正当理由,可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登记;如不符合不可抗力规定,应当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凭原迁移证件补办新的《户口迁移证》再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迁移时,应当在三日内到城市,十日内到农村,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移,交回并注销迁移证明。
无迁移证明的公民,应当持下列证件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
1、复员、转调、复员军人,由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级以上军事机关出具证明
2、华侨和留学生归国时,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员,应当出示释放机关出具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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