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际单位制共有七个基本单位:长度m,时间s,质量kg,热力学温度(开尔文温度)K,电流A,光强度cd(坎德拉),物质的量mol。
基本单位在量纲上彼此独立,导出单位很多,都是由基本单位组合起来而构成的。辅助单位只有两个,纯系几何单位。当然,辅助单位也可以再构成导出单位。各种物理量通过描述自然规律的方程及其定义而彼此相互联系。为了方便,选取一组相互独立的物理量,作为基本量,其他量则根据基本量和有关方程来表示,称为导出量 。
扩展资料
1948年第9届国际计量大会根据决议,责成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研究并制定一整套计量单位规则”,力图建立一种科学实用的计量单位制。1954年第10届国际计量大会决议,决定采用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和发光强度6个量作为实用计量单位制的基本量。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按决议,把这种实用计量单位制定名为国际单位制,以SI作为国际单位制通用的缩写符号;
制定用于构成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称为SI词头)、SI导出单位和SI辅助单位的规则以及其他规定,形成一整套计量单位规则。1971年第14届国际计量大会决议,决定在前面6个量的基础上,增加“物质的量”作为国际单位制的第7个基本量,并通过了以它们的相应单位作为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