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超明的人物犯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近两年中,路透社曾七次精确“预测”到中国CPI数据。这七次报道中,路透社均使用了“消息人士”“官方消息人士”“官员”或“一位关键部门的中国政府官员”等语言来显示其数据来源,而6月8日的CPI数据报道中,首次使用“路透最新调查显示”的消息来源。
每月的11日,是国家统计局公布上一月度经济数据的日子。
外资机构“精准的预测能力”同样令市场侧目。2007年5月下旬,有关提高印花税的传闻由外国投资机构提前透露,精确到“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1‰提高到3‰”。5月30日,财政部公布的印花税调整信息证实了这一传闻。
“一般在前一天晚上写稿时就能收到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具体数值。”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记者说。第二天,在他所供职的报纸上,预测的数据通常与官方数据仅有细微的差别。而这也是为了掩人耳目、刻意调整的结果。 在2011年前四个月,一些媒体与机构预测数据都很准;但近一个月或者即将公布的数据,或因此次泄密调查,突然失准。
2011年4月15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在第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表示,谴责提前泄露还在保密期的数据的行为。“国家统计局正在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一步了解和处理这件事情。”他说。
6月初,多家媒体披露因经济数据泄露,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两名副处级工作人员被调查。盛来运在6月14日证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此番深陷数据泄密而被捕的,也有人民银行研究局宏观经济研究处的人士,其中之一是身为研究处副研究员的伍超明。
记者获悉,2011年3、4月份,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一名秘书与央行研究局宏观经济研究处副研究员伍超明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迄今仍未回办公室。
上述两部门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2名副处干部被抓,可能与掌握的敏感数据外泄有关。其中伍超明多次给券商作报告,从中获得了利益。 2011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泄密案件是归检察机关管辖的,所有泄密案件,检察机关应该直接介入立案侦查,依照法律程序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
李忠诚表示,泄密案件的查处有它的特殊性,检察机关还要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紧密配合,因为泄密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等级需经过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鉴定,有关证据的获取有的需要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还需要掌握技术手段的部门协助配合,所以检察机关查处泄密案件和介入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是有区别的,不能完全引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关于解决查办泄密案件,包括其他渎职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立案难、处理难的问题,我们现在正在积极努力,也欢迎大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李忠诚指出,保密犯罪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项重要的职责,查办案件目的是为了减少犯罪,防止犯罪的发生。针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发生的情况,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了几个方面来预防和减少泄密案件的发生。
一是立足于职责,严肃查处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案件。只有严厉打击泄密犯罪行为,才能够有效地遏制和震慑泄密犯罪案件,才能有效遏制和震慑涉密人员泄露国家秘密,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工作,提高公民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这方面,检察机关配合国家保密局搞了这方面的展览,这也是在增强公民保密意识。
三是建议有关涉案单位,要健全保密措施,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确保涉案单位真正地履行好保密职责,加强监管工作。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施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评议、一案一预防。
四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工作,我们发现这几起泄密案件都与金融行业相关,既有银行工作人员,也有证券从业人员,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