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镜辟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此事与月姐无关由于北京浪漫经典文化公司违反合同,擅自拆分《镜·辟天》和《织梦者》,将原本只是一本书字数的文章拆分成2本上市,导致每本书篇幅减少一半,定价却反而调高——而出版商甚至要拆分刚写到一半、不足十万字的《镜·归墟》。我先后两次警告(见下面回顾链接),均不被采纳,而且从去年10月出版的《织梦者》开始,出版方已经有半年多不曾支付任何稿费。 所以,我决定向对方提出解约,中止与浪漫经典文化公司的一切合作,另行出版完整的《镜》系列,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维护读者和自身的利益。 请大家相互转告此消息,以免不必要的担忧和猜测。 对于最近出版的几本被擅自拆分《镜》:包括《镜·织梦者》(1,2)和《镜·辟天》(1,2),和即将出版的《镜·归墟1》,我不做任何评价,请读者们自行判断,认为那些书是否值得购买。 只是在此,谨为此事给读者们带来的困扰和愤怒,表示再一次的歉意。 等有进一步的消息我会通知大家。 沧月 -------------- 【另外,主页已经恢复正常。将开始连载《镜·归墟》:连载地址】 《镜》系列的出版全过程: 1。2004年10月,与北京浪漫经典文化公司的出版商孙士琦签订《镜·双城》的出版代理合同 2。2005年3月,在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镜·双城》 3。2005年6月,与出版商签订《镜·破军》《镜·龙战》《镜·织梦者》的出版合同。分别在2005年9月-2006年10月出版。其中龙战稿费结算时间超出了合同规定的底线,但因为出版商提出资金周转困难,作者对支付时间的拖延给予了宽容,并继续了织梦者一书的合作。 4。2006年6月,签订《镜·辟天》和《镜·千年》(后改名为归墟)的出版协议。 5。2006年10月,出版方第一次擅自拆分《镜·织梦者》,作者提出严厉警告,对方道歉并表示决不再犯。 6。2007年1月,出版方第二次擅自拆分《镜·辟天》。作者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与4月中提出解约,中止最后一卷的合作,并要求对方支付从《镜·织梦者1》开始拖欠的稿费。 7。2007年4月16日,北京浪漫经典文化公司的出版商孙士琦抢先在北京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作者没有将最后一卷《归墟》稿件如约交给他。 8。作者委托律师异地应诉,并向法院提起反诉。 ……………………………… -_-! ------4月16日补充的分割线------ 这几日在和律师联系,整理资料和交涉,很是麻烦。说实话我从没有处理这一类事情的经验,心里也很没底(原谅我对中国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一直没信心~),但这个官司,是一定要打的。 也感谢很多读者、法律界以及出版界的朋友这些日子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让我觉得无论如何,我不是孤身一人。 嗯,不过虽然发了牢骚,但事实上我从未后悔写这部作品,不管它曾经给我带来多少麻烦和伤害,却都抵不过在书写过程中所得到的愉悦和满足。就算是不能出版,我还是会写这部书——所以这么一想,也不觉得难过。 另外要说的是,想要再出合集的原因,是为了把织梦者和辟天合并回一本。我无法容忍这样字大行稀的拆分版,我不能让出版商把我心爱的作品变成注水的猪肉——有读者说他可以理解出版商拆分的行为,但不能原谅不给稿费——但我却是相反的态度。 拖我的稿费,我可以容忍(事实上从龙战开始,对方就没有按时发过稿费),但这样不负责任的出版我的作品我实在不能接受。 打个比方:我可以容许不给聘礼,但却不能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一个品行恶劣的人——如果当初是嫁错了,那就算净身出户也要坚决离婚。 所以,我要提出解约,另行出版一套像样的书——但是,将来即使出新版的《镜》的合集,里头的每一本也是可以拆开单卖的,不会让大家只能一套一套的买,所以那些只需要购买其中一两册的读者不必担心。 我想到了现在,我能为读者做的也只有这一些了。 接下来我该发愁的是怎样要回这一年来拖欠的稿费~一共5本书啊! -----4月11日的PS------ PS:有时候我觉得镜系列真是一部八字很不好的倒霉作品啊~刚开始被中国戏剧出版社冒名出了一堆“正版的假书”,现在又弄成这样……唉。感觉自己3年来那么辛苦的写,到头来便宜了那些家伙,真是非常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