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男子运送4500万尾鱼苗被拒下高速,造成的损失该谁承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据新闻报道,连云港一买家从秦皇岛购买了4500万尾鱼苗,由司机李师傅经高速运输。但在李师傅到达高速出口时,却遇到了问题。因为他的行程码带星,被高速卡口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拒绝下高速,导致4500万尾鱼苗全部死亡,损失十余万元。
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该谁承担呢?
从货物上车到到达目的地,卖家、配送站、货运司机、卡口、货主这四方是跟这批鱼苗息息相关的人。首先,货主是没有责任的,自然不应该承担这个损失。其次是配送站,也是依照规定进行了申报,委托了驾驶员运输,对中途货损责任也不大。卖家也是这样,并不应该承担责任。而高速卡口的工作人员更是在按照规定办理通行事宜,而且这些规定是早就公布了的,并没有人为在其中设置新的障碍,自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人员之外,司机的责任是很大的。因为他报备的手机号跟实际下高速时提供的手机号不一样,而且行程码也不一样。下高速时,李师傅的行程码显示有徐州行程,是带“*”号的。这是导致他被拒绝下高速的直接原因,工作人员只是按章办事而已。其实,司机准备几个手机号甚至几个手机,大家也都是能理解的,遇到卡口,选择没有问题的行程码提供就好。但可能这位李师傅操作失误,没想到连云港的这个卡口,除了查看两码之外,还要验证手机号,这才出了这样的情况。
只不过,相对于巨额的损失而言,驾驶员个人显得有些弱势,所以引起了大家的同情。至于说到能不能避免鱼苗的死亡,虽然网友提到了很多种办法,比如转运、驳运等等,这都不现实。高速卡口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不可能对每一辆车都个性化对待,一是忙不过来,二是谁的车又没有特殊情况呢?
据悉,这件事在网上发酵后,相关部门介入了其中,驾驶员拿到了运费,买卖双方也协调了损失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