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各省地图详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本图组包括全图二幅,分幅图二十六幅。扩大图五幅。插图六幅。
2、全图画出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的疆域政区。
3、嘉庆全图画出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省区及其总督、巡抚驻所与所属部分府厅州。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的辖区、驻所及其所辖府治与副都统、总管驻地;
4、分幅图按嘉庆二十五年的省、将军、办事大臣辖区和内蒙古盟旗分为二十六幅,另制直隶、甘肃、四川、新疆、西藏部分地区扩大图各一幅;直隶、甘肃、福建、广东、内蒙古部分地区插图各一幅。福建幅另插入光绪二十年(1894年)台湾省一幅。
5、各省总督、巡抚,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将军,西藏办事大臣驻所,均作省级符号,西宁办事大臣驻于甘肃西宁府,在青海幅图框外注明。
6、十八省区的府和直隶厅、州,均作府级政区,画出治所和界线,府属的厅、州和县,均作县级政区。甘肃、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有文武各级土司,分别作县级或聚邑级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八册——清时期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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