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妻子出轨生女诉离婚遭驳,这合理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一段夫妻关系当中,两个人因感情破碎而选择离婚,是现代生活当中经常会见到的事。可是日前男子与妻子出轨生女起诉离婚,却遭到法院驳回,这确实是让人有些对婚姻产生恐惧心理。
湖南的汤先生于2015年和现在的妻子登记结婚,两人育有一女。双方因家庭矛盾争吵时,其妻子付女士告诉汤先生女儿并非他亲生。汤先生和女儿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确实不是自己的女儿。
因无法接受这种结果,汤先生于2021年3月3日以感情不合,且对方出轨生女为由起诉离婚,提出了包括判决离婚、房产分割在内的多项诉讼请求。 但法院在审理过后,于4月30日下达判决书,判决书内容显示驳回了汤先生的离婚诉讼请求。
该判决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很多人都觉得这种判决并不合理,从事件介绍中来看,两人的感情应该已经彻底破碎,婚姻生活也无法继续维系了。判决双方不离婚,除了给双方增加更多麻烦位,也同样会给法院方面带来更多心理压力。
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双方感情出现裂痕,但只要两人能够慎重考虑、理性对待,相互关心,相互体谅,共同协作,努力维系家庭,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且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
以上为法院判决书中的部分内容,也正是出于这部分内容,我才觉得这个判决结果让人有些难以理解,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从判决内容来看,法院是认为双方感情还没有彻底破碎,仍有共同生活的可能性,且根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才暂时判决不准离婚的。
可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哪一个男人能接受自己的妻子出轨,而且孩子不是自己的这种现状呢?如果这种状况都不能证明感情破裂,那离婚实在是太难了。
另外,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为了让因冲动而选择离婚的夫妻有一个冷静的时间和空间,可双方都已经诉讼至法院,以离婚冷静期为理由驳回离婚请求,总让人感觉有一点点不合理。
当然,该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可能还有其他内情,比如说财产分配问题,可是这不应该成为法院判决其离婚的障碍,而是应该按照正常程序审理判决才对。这总给人一种想离婚太难的错觉,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年轻人的婚姻观念,甚至对婚姻产生恐惧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