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拓展资料:
党建是指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到十七大,又鲜明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个范畴,十八大时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从而将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完善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的“六位一体”,使党的建设的内容和范畴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特点。
参考资料:一岗双责制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