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国家及首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全世界的国家及首都见下表:
1、亚洲
2、欧洲
3、非洲
首都,又称国都、首要城市或行政首府,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和中央政府所在地的政治称谓。1927年民国政府定都南京,将南京称为首都,至此中国第一次有了“首都”的称呼,并将该词沿用至今。
首都通常是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所在地,政治和经济活动的中心城市,各类国家级机关集中驻扎地,国家主权的象征城市。有的国家不只有一个首都,也有的国家为了谋求发展而进行迁都。中国历朝历代的首都也在不断变化。
一些国家有超过一个的首都,例如南非共和国,其行政首都在比勒陀利亚,立法首都在开普敦,司法首都在布隆方丹,这是1910年南非联邦成立时妥协的结果(但地图上标注首都为比勒陀利亚)。
其他方面,有时实际的首都和官方的首都由于某些原因并不在同一个城市。阿姆斯特丹是荷兰官方的首都,但荷兰政府和最高法院都位于海牙。苏克雷是玻利维亚宪法上的首都,但事实上大部份的政府部门都在拉巴斯。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一般认为行政首都是该国的“国家首都”。
多首都:
圣地亚哥被视为智利的首都,但智利国会则位于瓦尔帕莱索。
苏克雷是玻利维亚的法定首都,但大多数政府机关都设于拉巴斯。
1983年,亚穆苏克罗被选定为科特迪瓦首都,但大多数政府机关及大使馆仍然设于阿比让。
阿姆斯特丹是荷兰的法定首都,但荷兰政府、议会、最高法院及国王的皇宫均位于海牙。
南非的行政首都是比勒陀利亚,立法首都是开普敦,司法首都是布隆方丹。这是1910年南非联邦成立时妥协的结果。
德国行政和立法首都是柏林,但部分过去的行政机关位于前西德首都波恩。政府的司法部门分置于卡尔斯鲁厄及莱比锡。
比利时布鲁塞尔被广泛认定是欧洲联盟的“首都”,也是欧盟的其中两个行政机构──欧洲委员会及部长会议的所在地。然而,《阿姆斯特丹条约》的一份协定,要求欧洲议会每月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会议。
韩国行政首都为世宗特别自治市,首尔是中央政府所在地。
无首都:
城国,如新加坡、梵蒂冈等,没有首都。
瑙鲁是全世界最小的岛国,面积只有21平方公里(Km²),没有首都,行政机关在亚伦区。
目前没有法律规定日本首都,东京是皇室与中央政府的所在地,拥有政治中心的身份。
外首都:
贝专纳兰(Bechuanaland),今博茨瓦纳,前英国保护领地,曾受领土以外的首都马菲京(Mafeking,旧称Mafikeng)管治,情况实属罕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