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人事关系到底是什么东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事关系一般是指人事行政关系。所谓人事行政关系,是指在人事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级人事行政机关之间,人事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人事行政机关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1)人事关系的概念。由于目前尚未发现某一部教材给出了人事关系的定义,所以根据我国人事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国家公务员暂行管理条例》及人事管理的概念,总结出了我国人事关系的概念。即:在我国各级人事部门管辖的人群中,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者讲,指事的总量与做事人总量的关系;事的种类与做事人类型的关系;每件事对人员资格的要求与做事人资格条件的关系;共事人之间的关系。(2)人事关系的特征 其一,人事关系现阶段的主体是一个复杂多层次的主体。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一般国家公务员和工勤人员;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各类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退休退职的干部和职工;还有部分企业职工。这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如该条例第17条规定:“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国家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第3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另外,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人事部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计划处、干部调配处、考核奖惩处、培训教育处、职称评定处、工资福利处、退休处、专业技术干部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从中也可看出人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 其二,人事管理中的人的劳动报酬由组织考核而定。如《国家公务员条例》第64条规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又如第26条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国家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其三,人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为多门、多部。如:《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