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扩展资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理论,是关于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基本思想原则及其实现方式的论述,是对民主与集中的本质及其关系的揭示。
民主政治中关于主权在民的思想及其选举原则、平等讨论原则、多数决定原则等,也都是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对这些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我们要大胆借鉴和吸收,而不应讳言和排斥。
理论和制度。民主集中制理论是对民主政治的规律与规则的揭示与阐发,是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而民主集中制制度则是其思想理论的载体和体现。
没有正确思想理论的指导便难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但有了正确思想理论的指导并不会自然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理论是抽象的,难以实际操作;而制度是具体实在的,具有可操作性。两者区别显而易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