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6为什么称为过渡时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具有新旧社会交替时期的特征。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国家,1953年颁布了一个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两大任务,1956年完成三大改造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这个过渡基本完成。
扩展资料: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以工业化为主体,三大改造为两翼,二者是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总路线内容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又是实现三大改造的物质基础;而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又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
两者互相依赖、相辅相成。社会主义建设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是这条总路线的基本特点。两者的同时并举保证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顺利过渡。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解决所有制问题。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扩大,即国营企业的新建、扩建;另一方面,是把个体小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