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上盖公章违法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鉴于公章一般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当中也一般将其看作合法收据。在收据上盖章,主要是为了达到物项或款项已经收到验证或者是确认作用。同时在收据上盖了章,也就代表公司对于这份收据已经认可了。法律分析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收据上盖章,主要是起到款项或物项已经收讫(收到)验证或确认作用。盖什么章根据各单位的状况与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是财务专用章或收讫专用章,有的还用财务部,财务处,财务科的部门章,还有的单位没有启用以上专用章使用公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财务务实中,收款收据是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单位的款项收取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加盖的印章说明财务部门代表企业收取了收据注明的该笔款项。按照收款收据的管理规范,加盖的应为财务章或收讫专用章,说明财务部门对此笔款项收入的确认。收据上盖上公司的公章也是最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在收据上盖了公司的公章的话,那么就代表该公司认可了这份收据,那么在法律效力上与盖了财务章是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