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检察院人员被曝索贿,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黑龙江一检察院人员被曝索贿,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这名检察院人员公然向犯罪嫌疑人索要贿赂,利用职务之便实施钱财诈骗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身为公职人员却口吐狂言,声称判刑就像买菜一般,认得罪名越多,判的罪名越低。指使犯罪嫌疑人认不存在的罪名,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应当受到严厉的处罚,方可维护正义的法律法规。
一、检察院人员公然向犯罪嫌疑人家属索取3万元贿赂,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涉嫌收取贿赂罪名
在黑龙江一名涉黑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逮捕了,家属为此也是很是着急,一直都在想办法获得减刑的机会。一名检察院的人员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家中,张口向家属索要三万元的打点费用。家属对此人也并没有太信任,所以迟迟没有拿出钱来。当这名检察院的人员再次找到了家属,表明了来意之后,又提及到了要打点上下的领导,公然向家属索要钱财贿赂。
二、身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对着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口吐狂言, 应该受到严格的处分
根据这名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表述,说判刑就像买菜一样,只要多认一项罪名,就可以得到20%的减刑。家属对他的言语也是半信半疑,也支付了3万元的费用 。在上法庭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只承认了四项罪名,第五项罪名是被检察院人员诱导逼供的。司法机关经过核对之后,马上将收取贿赂的检察院工作人员解聘了。其实我国的法律是非常严格的,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检察院人员更不能挑战法律的底线。
那么,你认为我们国家应该如何禁止公职人员收取贿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