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离婚把房子产权给了儿子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能否要回,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即:1、因子女不履行义务,附条件赠与可撤销。依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涉诉房屋仍登记于自己名下,房屋产权尚未发生实际变更,现赠与人表示撤销上述赠与,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发生撤销该赠与行为的法律效果,故涉诉房屋仍归赠予人所有。2、权利转移且经公证,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3、如果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你将产权给了儿子,属于无效赠与,同样也可以追回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前妻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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