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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四寸腰

2024-08-26 04:50:54 编辑:zane 浏览量:542

三寸金莲四寸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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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四寸腰

这是古代审美标准,这是古代对美女的要求。三寸金莲:鞋的长度是三寸.----脚板很短 四寸腰:腰的直径是四寸-----腰很细. 裹脚 、缠腰。这在古代的风俗,在以前是美女才有的身材。三寸金莲就是套在那双呈「三角形」的脚掌上的小鞋。三寸金莲通常比一般的鞋更加华丽夺目,上面绣着牡丹、金鱼、福禄寿等中国民族传统图案,鞋头微向上翘。年轻女子穿的金莲,通常是鲜豔的红色的;老妇所穿的,是黑色或深色的。上联:一大乔,二小乔,三寸金莲四寸腰,五匣六盒七彩纷,八分九分十信娇。下联:十九月,八分圆,七个进士六个还,五更四鼓三声向,二乔大乔一人占。相传,古时有位教书先生,学识渊博,其七个弟子都中了进士。为了给两个女儿大乔和小乔选择佳婿,他出了一个上联: 一大乔,二小乔,三寸金莲四寸腰,五厘六盒七彩粉,八分九分十倍娇。 要求七个学生应对招亲,条件是下联倒序嵌入十个基数。众人冥思苦想,从上午直到月出,终未成对,其中六位先后悒悒而归。最末一位百思不解,正欲离去,忽闻更鼓声声,顿时触景生情,悟出下联: 十九月,八分圆,七个进士六个还,五更四鼓三声响,二乔大乔一人选。 终于成就了一桩文字姻缘,师生皆大欢喜。 姐不如二姐娇三寸金莲四寸腰买得五六七钱粉装成八九十分娇一姐不如二姐娇,三寸金莲四寸腰五哥没有六哥猛,七尺J B 八分捣三寸金莲 缠足现象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 过去的女孩-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指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到清朝。缠足之风大盛,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 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他竟将小脚的玩法归纳出了48种之多。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可以说,在古代小脚是女人除阴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他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 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而实际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天足的女人。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如古时候山西大同的赛脚会,就是女人们在农历六月初六这天,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 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开,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的知识分子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有一双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越来越少见了。 缠足这一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亡,显示了妇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国已从传统走向现代。 三寸金莲属於古代的审美习俗,它源於“女子以脚小为美”的观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龄,用布带把双足紧紧缠裹,最终构成尖弯瘦小、状如菱角的锥形。双足缠好後,再穿上绸缎或布面的绣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为“三寸金莲”。 实际上,“三寸金莲”仅属於书面用语,日常语言中常用的则是“小脚”(南方),或“小脚儿”(北方)。 网上有些文章或报道把女子缠足后所穿的小鞋(弓鞋)也称作“三寸金莲”,这是不对的。“三寸金莲”实际上就是经过缠裹后的尖形小脚,但由於这样的尖形小脚又是时刻不离所穿的弓鞋的(睡觉时换上睡鞋,也是一种软面小鞋),所以也可以把“三寸金莲”看作是尖形小脚与弓鞋的复合体,但无论如何,单纯把弓鞋称作“三寸金莲”显然是概念上的错误。 也有人把缠足女子所穿的弓鞋称作“莲鞋”,这也是不对的。“莲鞋”这一称谓仅仅是现代某些个人的叫法。自五代起至清末的大量的书中并无这样称谓的记载,所以并不公认,故尔这样的称谓也应摒弃,而以“弓鞋”、“绣履”或“弓鞋绣履”为正名。在日常用语中则称之为“小鞋”或“小脚鞋”。 三寸金莲的“三寸”有极言其小的含义。其实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缠足起於五代时期(公元960年前後),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後,这期间不知更换了多少朝代,各个时期的度量衡也不尽相同,如果说一定要“三寸”,那麽,要哪个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问题。缠足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它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并没有严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观念在女性群体中的比较中产生,当然有愈缠愈小的趋势,以至於有小於三寸的小脚,但这绝不是主流,因为这样的小脚几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说这是一双废脚。所以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公认的标准是:脚缠得小而又能走路方为美足,这样的小脚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间(10—13.2 cm)。 现代还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金莲”,把四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银莲”,五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铁莲”,这实在是毫无根据的杜撰,而且甚属滑稽,与正统的缠足民俗相去甚远。事实上,一个女子,只要双足缠成尖形并且四趾弯向足底,就一律称之为金莲,至於金莲的大小则另有别论。这才是缠足民俗的本原含义。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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