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练一年字才办成离婚?这不是为难人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婚姻登记条例》里面确实要求签字才可以办理离婚,而且事件里面的负责人做法已经是合理了。银川盲人练一年字才办成离婚的新闻闹的火热,大家都觉得民政局就是有心为难盲人办理业务,其实从民政局的办理章程里看是没有为难的;了解到事情都会知道,其实新闻里面的这对老夫妻已经减免了比较多的麻烦手续了。
办理过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都知道,法律法规上是要求本人亲自签名且盖上指纹为有效,这是为了杜绝各种冒认办理的情况;从法律上看,盲人被要求按照规定练字签名也是合理的,要知道民政局也有属于自己的办理业务要求,他们是没有直接决定免去盲人签字的行为。而且在这个事件上面,民政局已经为这对夫妻减免了一定的流程,让他们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证了,按道理离婚证还得到双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了解法规都知道,其实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不需要签名的,为何这件事中的盲人还得去练字?其实所为的特殊情况是针对完全没有能力的存在,就例如手部残疾等完全丧失鞋子写字能力的人,才可以直接用视频以及录音代为签字。而这位老人家虽然看不到,但是其没有完全丧失写字能力,自然会被要求连写签名了;并不是民政局为难别人,而是民政局的员工也是按章程去处理事件而已。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体系不完善才会让我们觉得民政局在为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