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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4-07-27 17:10:26 编辑:zane 浏览量:522

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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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渎职罪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渎职罪是一个大范围的罪名,其可以细分为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放纵走私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犯罪形式。例如滥用职权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1、对于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对于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对于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对于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对于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对于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对于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有以上情况的,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 第三百九十七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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