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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年假最新规定

2024-07-26 23:38:26 编辑:zane 浏览量:547

员工带薪年假最新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员工带薪年假最新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带薪休假包括年假、产假、丧假、婚假、工伤假、病假、护理假、产检假、哺乳假等。根据相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带薪假期就是除了国家法定假期以外,企业内部给与员工的一种福利假期:也就是员工享受假日的同时,还享有正常薪水待遇。公司福利假期可能是公司的成立日、周年庆、甚至是工龄达到一定程度的无条件“带薪假期”。一般没有固定日期,只有固定天数,由员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放假日。满足带薪休假的条件1、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3、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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