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书与检讨书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检查书多用于重大事件、重大问题方面。检讨书常涉及个人问题、个人错误方面。
检查书,是组织或个人向某上级组织、职能部门或向一定范围内的领导及群众就某一错误、某一事件进行检查反思、悔过自省、揭示真相、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接受处理的专用文书。
检讨书,是犯了错误的个人或领导向当事人或组织写出的检讨错误、并保证绝不再犯的书信。具体是指在学习或工作中出现了问题或过错后,以书面的形式,对出现的问题或过错作出的检讨,并且改正。
扩展资料:
检讨书的写作属于应用写作研究的范畴。检讨书的格式分为标题、称谓、正文和落款,内容包括出错问题、产生原因、改正措施或今后的打算。具体格式为:
1、标题:在头行正中写明“检讨书”字样即可;也有注明所犯错误范围或性质,如《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检讨书》。
2、称谓:写明检讨书呈报的组织、单位或个人。如“校党委”、“公司人事部”、“×书记”等。
3、正文:正文由三部分组成:所犯错误事实;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与措施。
4、落款:写上检讨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最后写上年月日。
特殊检讨(严重检讨)
遇到后果严重的特殊事件需要特别的检讨书,首先认错态度要诚恳,其次,一定要勇于认错,敢于认错,将自己的错误一一陈列,分条例来说明对错误的认识,表明自己改错的决心,并请求领导(上级)原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查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