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分成了几个国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南斯拉夫一共经历两次解体,最终按照民族界线分为六个共和国和两个自治省。六个共和国包括: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马其顿、黑山和塞尔维亚。两个自治省包括: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
东欧剧变时,南斯拉夫也出现了剧变。1991年,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和马其顿宣布独立,遭到塞尔维亚和黑山的反对。不过这件事并没有结束。1992年,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宣布为主权国家。剩下没有独立的塞尔维亚、黑山等两个加盟国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
2003年,南联盟共和国议会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2006年,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成员国有权通过全民公决,决定是否另立门户,分别成为独立国家。黑山经由公民投票脱离塞黑,“塞黑”解体。2008年,科索沃脱离塞尔维亚独立。
扩展资料:
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联邦彻底解体,由塞尔维亚与黑山两共和国组成的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
1992年4月7日欧共体承认南斯拉夫波黑共和国独立。同日美国宣布承认波黑、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独立。
1992年南联邦议会联邦院通过了由塞尔维亚与黑山两个共和国组成南联盟的宪法,标志着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彻底解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斯拉夫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