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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原文翻译

2024-07-14 18:38:33 编辑:zane 浏览量:539

包拯原文翻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译文

包拯字希仁,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最初考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的知县。因为父母亲年纪都大了,包拯辞官不去赴任。得到监和州税的官职,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老人。

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过了很长时间,包拯才去接受调遣,管理天长县。有个盗贼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

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杀了牛卖了它。”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私自宰杀耕牛,包拯说:“(你)为什么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又来告他的状?”这个盗贼感到很震惊,也很服气。

(包拯)转到端州当知府,升为殿中丞。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当政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不久拜监察御史裹行,改监察御史。当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雨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包拯一起奏论此事,言辞很急切。又曾经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不是抵御戎人的计策,应该操练军队选择将领,致力于充实边境守备。”

又请求重视门下封还驳正的制度,以及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选择郡守县宰,推行考核试用补任恩荫子弟的方法。当时各道转运加按察使,他们上奏弹劾官吏大多指摘细小过失,注重苛刻严察相互标榜,官吏自觉不安,包拯因此请求免去按察使。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命令典客对包拯说:“(你们国家的)雄州城最近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国家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了。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出京任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调任陕西,又调任河北,入朝任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征收索取;又七个州交纳河桥竹索的赋税,一般有几十万,包拯都奏请加以废除。

契丹在邻近边塞地区集结军队,边境州郡渐加戒备,命令包拯去河北调发军粮。包拯说:“漳河地区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种,邢、沼、赵三州农田一万五千顷,一概用来牧马,请求把这些全都分给百姓。”听从他的意见。解州盐法规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经营管理,请求一概与商贩流通交换。

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多次论述斥责权贵得宠大臣,请求免去一切由内廷施予的曲意恩赐。又依次递上唐魏郑公的三条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侧,作为借鉴。

又上言天子应当明于听取采纳,分辨朋党,爱惜人才,不坚持先入为主的说辞,一共七件事;请求废除苛刻不宽厚的做法,抑制侥幸投机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兴建劳作,禁丘妖言妄说。朝廷大多加以施行。

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曾经提议太平无事时把军队调到内地,没有答复。

至此时,请求:“解除河北驻守军队,把他们分布在黄河以南的兖、郸、齐、濮、曹、济各郡,如果有紧急情况,没有误时的忧虑。如果说驻守军队不能立刻削减,请求训练民兵,稍加供给干粮,每年的费用,不到驻守军队一个月的开支,一个州的赋税,那么供给的人数就多了。”

没有答复。调任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钱做买卖,年累计亏负十多万,都上奏加以除去。因丧子请求任政务清简的郡职,知扬州,调任庐州,迁升刑部郎中。因担保推荐官员失误获罪,贬官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恢复官位,调任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升右司郎中。

(包拯被朝廷)召令暂时代理开封府尹,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听说的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一样极难发生的事情)。小孩和妇女,也知道他的名声,叫他“包待制”。

京城里的人因此说:“(暗中行贿)疏不通关系(的人),有阎罗王和包老头。”按旧规矩,凡是诉讼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交状子)。包拯打开官署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到跟前陈述是非,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

朝中官员和势家望族私筑园林楼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发大水,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榭全部毁掉。有人拿着地券虚报自己的田地数,包拯都严格地加以检验,上奏弹劾弄虚作假的人。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虽然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

虽然地位高贵,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经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归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当初,有儿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去世。崔氏守寡到死,不改嫁。包拯曾经弃逐他的媵妾,媵妾在父母家生了儿子,崔氏暗中抚慰他的母亲,让她小心地照看他。繶死后,把媵妾的儿子带回家中,取名为綖。有奏议十五卷。

二、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

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寻拜监察御史里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

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于民;又七州出赋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

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

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为龟鉴。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

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尝建议无事时徙兵内地,不报。至是,请:“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后期之忧。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糇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

不报。徙知瀛州,诸州以公钱贸易,积岁所负十余万,悉奏除之。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中官(宦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有奏议十五卷。

三、出处

《宋史·列传·卷七十五》

包拯原文翻译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还有史官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等23人,脱脱于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辞职,中书右丞相阿鲁图继任,阿鲁图虽名为都总裁,但不谙汉字。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书,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二、作品赏析

《宋史》的特点是史料丰富,叙事详尽。两宋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学术活跃,雕版印刷盛行,编写的史书,便于刊布流传。

科举制的发展,形成庞大的文官群,他们的俸禄优厚,有很好的条件著述。加之统治者重视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学的发达。

《宋史》尽管疏漏较多,但仍保存了不少已失散的原始资料,是了解和研究两宋历史的重要史书。明清以来,不少人对《宋史》加以纠正或补充。

《宋史》的最大缺点是比较粗糙。由于成书时间短,只用了短短两年零七个月,而且时值元朝濒临崩溃的前夕,因此编纂得比较草率。

三、作者简介

1、蔑里乞?脱脱

脱脱(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 脱脱幼养于伯颜家,从浦江吴直方学。元朝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

当时伯颜为中书右丞相,权倾朝野,向为元顺帝所忌,脱脱恐受其累,与顺帝密谋逼退伯颜。至正一年(1341年)脱脱为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即1343年),脱脱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

至正四年(即1344年),脱脱因病辞职,到至正九年(即1349年)复出为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上赐号答剌罕(意谓:自在),被赞誉为“贤相”。

至正十二年(1352年)九月,脱脱亲率大军镇压镇压徐州芝麻李红巾军起义,执意屠城,军事成就卓著,功封太师。至正十四年(1354年),脱脱被派往讨伐高邮(今属江苏)张士诚起义军,正酣战即将攻陷士诚之际,为朝中弹劾,功亏一篑。

事因皇太子不满“未授册宝之礼”,而支持康里人哈麻弹劾脱脱,致使脱脱于至正十五年(1355年),革职流放云南,后被中书平章政事哈麻假传元顺帝诏令自尽。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脱脱的死使得他殚精竭虑修补元王朝统治的堤坝付诸东流,也成为元王朝走向崩溃灭亡的转折点。

2、阿尔拉·阿鲁图

阿尔拉·阿鲁图,(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儿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

元顺帝(元惠宗)孛儿只斤·妥欢贴睦尔执政时期,中书右丞相蔑里乞·脱脱于元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农历5月因病辞职,由阿尔拉·阿鲁图继任中书右丞相。

阿尔拉·阿鲁图继脱脱之后,主持了纂修辽、金、宋三史,颁《至正条格》等工作,特别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尔拉·阿鲁图主持的。

虽然在参与修纂《宋史》的人之中,阿尔拉·阿鲁图名为都总裁,但他素不识汉字,因而并没有参与实际编修,但他在财政、管理、史料提供上给予了莫大支持,因此在元至正五年(1345年农历10月),三史皆修成,中书右丞相阿鲁图奏进。《宋史》在三史中虽然是最后完成,但只历时两年半。

阿尔拉·阿鲁图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时间上是相当仓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尽管如此,《宋史》仍为极其重要的史书,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这一方面,阿尔拉·阿鲁图功不可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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